关于征集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的通知
2025-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有关单位,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为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健身需求,丰富全民健身项目内容,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与指导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2026年度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我国正式开展的适合表演展示的全民健身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健身操舞类(广场舞、健身操、健身秧歌(鼓)、健身球操、体育舞蹈、街舞等)、民族传统类(武术、太极系列、健身气功、柔力球、空竹、花棍、彩带龙等)及其他运动类(除了健身操舞类和民族传统类之外的其他项目)等。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三、征集要求
(一)参加征集的推广示范套路必须为提交单位(提交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并自行承担责任,征集单位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参加征集的推广示范套路视频以视频方式提交,应包含成套动作展示与分解教学,套路的音乐必须为原创音乐或取得合法授权,音乐时长为3分30秒-4分30秒,无需进、退场。视频采用单机位正面拍摄,套路教学演示人员成套动作过程均在画面内,画面长高比例为16:9,视频画质为1920×1080P,视频格式后缀为MP4或MOV。
(三)拍摄视频时,套路教学展示人员应穿着适宜运动且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的服装,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不得怪异造型。视频中禁止出现商业广告内容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所有参加征集的推广示范套路均为自愿提供,参加征集活动即代表提交单位(提交人)同意授权征集单位无偿使用该作品用于推动全民健身发展的公益行为。
(五)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推广示范套路视频进行集中评审,对入选套路予以公示并向提交单位(个人)颁发证书。入选套路将面向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推广。入选单位(个人)需积极配合征集单位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套路视频的拍摄制作工作。
四、征集方式
(一)所有参加征集的推广套路视频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以“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征集+套路类别+提交单位名称(或提交人姓名)”为邮件标题。每位提交单位(个人)除提交推广套路视频外,还应同时提交《原创承诺书》盖章(签字)电子扫描文件。
(二)参加征集单位须由法人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应征个人正确填写并亲笔签名。属于集体创作的,需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秋月
电话:(010)87182191
电子邮箱:shtyzdy2025@163.com